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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21-02-09 17:54:32    来源:山西新闻联播   转载

    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新闻融媒体中心 山西新闻联播 


      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为进一步严明纪法底线,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查处的4起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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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太原市土产日杂公司日杂批发部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温壬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温壬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规在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滥发奖金福利,共计8.7万元;违规使用白条入账,共计5.8万元。2020年8月25日,温壬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忻州市神池县义井农资供销综合服务社原主任范福才挪用资金问题。2015年12月以来,范福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借款的名义,挪用单位资金25万元用于归还本人欠款。2020年8月26日,范福才被免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晋中市供销社原副调研员原云飞收受贿赂、挪用公款等问题。2008年至2017年期间,原云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供货商财物共计269万元;原云飞还多次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共计1779万元。此外,原云飞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22日,原云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6月24日,原云飞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4.运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孙志信违规使用社有资金、挪用专项经费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孙志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将市供销资产运营中心400万元资金出借给某私人公司;挤占新网工程项目专项经费57.99万元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将本单位招待费、燃油费等共计116.08万元,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此外,孙志信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6月22日,孙志信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中,被查处的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导干部,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挪用社有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这些问题反映出,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尚未根绝,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并且还存在内部管理混乱与监管缺失等问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的部署上来,确保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落地。要摸清找准问题,重点发现在利用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高价并购民营企业、低价处置社有资产、违规为民营企业借款或担保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干预、插手社有企业经营,违规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等突出问题。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威慑,对供销合作社系统有关问题线索要优先查处。要坚持查处腐败问题和促进深化改革一体推进,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有力武器,以监督问题整改为抓手,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创新监管体制,健全制度机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省纪委监委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提供问题线索。来信请寄:山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30021);举报电话:0351-12388;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来源 |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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