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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如何有效衔接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19-05-02 20:57:38    来源:爱农者言   转载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侧重于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农村发展指明方向, 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意在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精准扶贫从致贫的因素出发, 针对不同原因, 采取不同的扶贫措施, 帮助每一个贫困户脱贫, 侧重于微观政策。因此, 在实践中需要将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与精准扶贫微观政策有效衔接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 城乡二元体制仍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最薄弱环节仍在农村, 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短板仍是“三农”。鉴于此,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而乡村振兴战略对精准扶贫提出了更高要求, 强调精准扶贫的高质量。在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 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对于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构建科学乡村治理体系、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逻辑关系

    从任务逻辑上看, 精准扶贫是首要任务, 乡村振兴是深化和保障。自2013年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提出以来, 各项政策相继实施。农村人口贫困状况得到巨大改善, 农业现代化取得长足发展。但是, 农村民生领域历史欠账较多,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 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过去资金、技术、人才等核心资源要素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 造成农村“空心化”和“贫血症”, 成为新时代精准扶贫工作的“硬骨头”和“深水区”。精准脱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前提, 乡村振兴又是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有效手段。

    从范畴逻辑上看, 精准扶贫解决绝对贫困, 实现全面小康;乡村振兴解决相对贫困, 实现共同富裕。精准扶贫强调通过公正透明的标准, 做到贫困的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 从根源上消除绝对贫困;乡村振兴战略在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的深刻把握上, 消除城乡发展之间的鸿沟, 实现农村与城市的共富共赢。按照既定的工作部署, 到2020年, 中国将实现现行标准 (2010年不变价2300元) 下农村人口的全部脱贫, 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人民温饱有了充分保障。然而, 只要社会存在收入差距, 就会存在一部分人的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数。近几年, 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 在绝对贫困现象消除后, 相对贫困问题将更加凸显, 农村人口成为相对贫困的主要群体。

    从时间逻辑上看, 要立足2020年和2050年这两个时间节点, 在全面脱贫基础上实现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确定的国家战略。前者立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后者着眼于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按照时间节点, 在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奔小康的基础上, 到2035年, 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 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 乡村全面振兴,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全面实现。

    准确把握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实施路径

    加强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与精准扶贫微观政策的有效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侧重于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农村发展指明方向, 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意在促进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精准扶贫从致贫的因素出发, 针对不同原因, 采取不同的扶贫措施, 帮助每一个贫困户脱贫, 侧重于微观政策。因此, 在实践中需要将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与精准扶贫微观政策有效衔接起来。

    首先, 出台由特惠向普惠逐步转型的惠农支农政策体系。当前, 围绕精准扶贫, 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到村到户的扶持政策, 保障了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和生产;在乡村振兴阶段, 应在此基础上扩大扶贫范围, 实现扶贫资金逐步向非贫困户开放, 激发农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其次, 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精准扶贫政策的民主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提高精准扶贫的科学性, 实现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再次, 要坚持乡村振兴建设总目标与乡村自身的特色结合, 制定差别化的扶持政策。精准扶贫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具体方向和工作重点, 在精准扶贫地区, 可以利用已有的乡村资源, 结合当地特色, 发挥乡村贫困人口主观能动性。例如, 通过发展旅游经济, 实现经济增长。

    推进乡村振兴主体与精准扶贫主体的有效衔接。精准扶贫政策主要是针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户, 采取特定的帮扶措施, 带领其逐步脱贫, 而乡村振兴战略是面向市场和各社会主体, 鼓励社会各界发挥集体智慧, 发扬奉献精神, 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都要求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和发展。因此, 推进乡村振兴主体与精准扶贫主体的有效衔接, 不仅需要充分利用行政力量, 实现政府和农村贫困人口的对接, 还需要广泛吸收社会力量, 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方面, 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鼓励更多的专家学者、技能人才企业、社会组织机构等, 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捐资捐物等方式参与到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工作中来, 引导激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 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脱贫攻坚与乡村建设模式;另一方面, 要借助市场力量实现各类生产要素的高效率结合, 持续增加农村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 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实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在技术层面的相互补充。当前, 大数据在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完善建档立卡的信息化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乡村振兴战略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需要技术的相互补充, 应将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技术发展纳入国家农业信息化发展计划, 形成纵向相连、横向相通的技术体系。在乡村振兴方面, 要加快乡村地区的网络建设, 引进信息技术人才, 通过大数据分析农业发展市场需求, 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并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 提升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走质量兴农道路。在精准扶贫方面, 通过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完善精准扶贫数据库, 实时记录扶贫成果, 为建档立卡户精准退出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在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实际工作中, 开展技术的相互补充, 有利于实现工作的精准化与科学化, 提高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各类资源的使用效率。

    全面建立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保障机制

    加快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持续改善乡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 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例如,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以生态宜居工程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关注消除经济贫困与精神贫困, 坚持扶贫和扶智、扶志相结合, 培育乡村贫困人口的生产能力。要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加强宣传与引导, 总结精准扶贫与乡村建设的经验, 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 探索统筹解决乡村贫困的政策措施。

    努力夯实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基层组织建设, 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 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强化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与保障, 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建设情况作为基层干部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的建设, 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 引导基层组织始终坚持为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

    来源:人民论坛2019年04期

    作者:章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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