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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农村改革,农村农民将迎来两大利好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21-01-23 16:44:58    来源:土地论坛   转载

    农村改革一直在努力推进,其中农村三块地的改革更是历经波折,直到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

    在1月13日国新办举行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表示,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谋划和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

    新一轮农村改革,农村农民将迎来两大利好


    新一轮农村改革,重点在以下4方面!

    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试点,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共同富裕。

    3、调整优化支农政策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面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4、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推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让农民平等分享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成果。

    新一轮农村改革,农村农民将迎来两大利好


    新一轮农村改革,毫无疑问,将带来两大方面的利好!

    1、土地价值提高

    早在《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就说到:“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所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后,不仅能够在一级土地市场出让、租赁与入股, 还能够在二级市场中转让、出租及抵押,农村的土地价值也能进一步提高了。

    2、农民收入增加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价值提升了,自然农民的收入也能随之增加。

    三权分置下,村集体仍然拥有所有权,农民仍可拥有承包权,经营权可以流转,即使自己外出打工了,家里的土地也不会荒废,流转出去了还能获得一笔收益,进行规模种植的大户也能拿到土地进行进一步的发展经营,其次,即使进城落户了,不想要村里的土地了,还可以选择有偿退出,也能获得一笔补偿。

    新一轮农村改革,农村农民将迎来两大利好


    总的来说,无论是“三块地”的改革,还是接下来的新一轮的农村改革,都是为了激发农村活力、盘活农村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在这样的形势下,农村也将迎来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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