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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保局要求重拳出击治理虚假住院,骗保最高可5倍罚款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20-12-19 13:57:00   转载
    国家医保局要求重拳出击治理虚假住院,骗保最高可5倍罚款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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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2月1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两部门联合发文,要求重拳出击,强化监管,坚决杜绝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再次发生。通知提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 “回头看”的通知》提到,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反映出专项治理还不够深入、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医保基金监管仍存漏洞、基层监管责任尚未压实,必须以此为鉴,举一反三,重拳出击,强化监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两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问题。时间自发文之日至2021年1月31日结束。
    专项治理内容包括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两部门提出要强化社会监督,明确提出积极举报欺诈骗保问题。要完善举报线索处理流程,充分利用举报线索,以举报线索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将辖区内类似问题、类似医疗机构一并纳入核查范围。同时,落实举报奖励措施,依法依规重奖快奖,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基金监管工作的协同监管氛围。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发现一例,公开曝光一例,强化震慑作用。
    对于惩戒方面,通知提出,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责令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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