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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4人被处分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19-08-03 16:39:28    来源:黄河新闻网   转载

    临汾4人被处分

    近日,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襄汾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曹丽娟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曹丽娟长期超标准使用36.45㎡套间作为办公用房,且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家具。2019年1月,曹丽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汾市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玉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年4月1日晚,马玉顺在执行公务期间,违规接受某私营企业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共消费1783元。马玉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马玉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3.临汾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总编卫恩瑞大操大办婚庆事宜问题。

    2019年4月,卫恩瑞在某酒店提前操办其女婚事,宴请管理对象58人并收受礼金221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7月,卫恩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还。

    4.临汾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耿玉华违规领取驻村补助问题。

    耿玉华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在单位派公车接送其往返的情况下报领交通补助10680元,在外地出差期间重复报领驻村补助720元。2018年11月,耿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来源:临汾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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