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身边的事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对垣曲县、绛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21-02-26 19:55:28    来源:运城新闻网   转载

    关于对垣曲县、绛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不力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2021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2月23日,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垣曲县、绛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发现,垣曲县个别乡镇对林缘企业、村庄防火宣传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防火物资配备不足;防火卡口建设不达标,管理不严格,火源管控不力;一线林区巡护人员配备不足。绛县个别乡镇防火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应急演练不充分、物资储备不足;个别防火卡口防控措施不到位,人员管控不严格;禁止“三烧”工作落实不力。暴露出两县个别单位和人员对森林防火工作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完善、不细致,责任落实有差距。对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垣曲县、绛县人民政府发函通报。垣曲县、绛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整改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经垣曲县纪委监委调查决定


      对长直乡党委委员、分管副乡长赵某进行批评教育,给予林业站站长赵某强党内警告处分;对王茅镇分管副镇长贾某军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王茅镇农科站副站长、包村干部郭某党内警告处分,复兴村村委会副主任、西王茅村负责人马某元党内警告处分;对华峰乡分管副乡长赵某丹进行批评教育,给予林业站站长申某杰、陈村党总支支部委员张某红党内警告处分;对历山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张某林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农机站站长、包村干部张某庆行政警告处分,对诸冯村村委会副主任王某峰进行批评教育。


    经绛县纪委监委调查决定


      对南樊镇带班领导王某进行诫勉谈话;对么里镇分管领导原某进行批评教育,给予么里镇焦家凹村副书记丁某河党内警告处分;对安峪镇林业站站长、包村干部姚某进行诫勉谈话,对陈村镇林业站站长陈某军进行批评教育,给予陈村镇紫家村支部委员李某太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我市正处于森林火险易发、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当前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群防群治,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运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2月25日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