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22-01-08 20:52:03 来源:运城教育 转载
鉴于我省周边河南省、陕西省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对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由原定的1月19日,提前一个星期,即1月12日(腊月初十)放假。
高中阶段,高一、高二年级由原定的1月26日,提前一个星期,即1月19日(腊月十七)放假。高三年级放假时间(1月26日,腊月二十四)不变。高三师生在校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提高命题水平,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命题,合理确定考试难度,坚决做到范围上不越段,内容上不超标;各县(市、区)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期末考试命题的指导,把好考试命题质量关。要坚决落实实行等级评价要求,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的反馈,全部以等级形式呈现,不得用分数作出期末考试的评价,体现促进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导向。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着力在“调结构、提质量”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假期作业设计指南,提升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增强作业的针对性、有效性。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通知》,坚持科学管理,遵循教育规律。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增加阅读型、探究型、小组合作型等多种作业形式,重视强化作业的过程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不得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各学校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完成学业质量评判基础上,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将本学期工作向家长反馈,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认同,让家长充分了解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减少不必要的焦虑情绪,真正对学校教育放心。鼓励家长寒假期间多陪伴孩子,参加亲子活动。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减负氛围,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学校、家长、社会支持“双减”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畅通线索获取渠道,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聚焦培训机构违规经营、在职教师违规参与补课、超量布置作业等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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