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村落街道 > 正文
    购物车
    0

    宅基地确权登记进行时,4类人允许标注为“共有人”!抓紧办理

    信息发布者:孟新龙
    2021-10-07 21:03:18    来源:戏说三农频道   转载

    推动并深化宅基地基本制度改革不仅能够有效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缓解一户多宅、面积超占、违规滥用等一系列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也有助于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物权改革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基础。这其中,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便是启动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自愿有偿退出、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充分且必要条件。

    受到2020年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多地开展的房地一体确权工作与预期有所推迟。按照江西、安徽、陕西等部分省市的要求与部署,宅基地确权及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工作将于2021年迎来收尾,届时不少农民都将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农民享受宅基地及其住房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至关重要,且户主及其共有人的标注也有所讲究。

    1.png


    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以家庭为单位,即依照“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一户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政策背景下,不少农户可能会觉得共有人是否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标注并无可厚非,不过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如若没有将家庭成员登记为共有人,则不仅可能会导致家庭内部出现矛盾,甚至在后续的生活当中也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以征收拆迁为例,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主要分为2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另一个部分是宅基地被征用的补偿。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一般情况下涉及到农房拆迁的补偿是拆迁方直接补给农户的,而宅基地的相关赔偿则是集体的。换句说话,如若不动产权证书上未标注共有人,则牵涉到集体分配宅基地相关补偿时,便会有损失。

    宅基地确权登记进行时,4类人允许标注为“共有人”!抓紧办理


    4类群体允许以“共有人”进行登记

    第①类:无地儿童

    遵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基本要求,自二轮承包土地分配完成之日起,后续出生的儿童便没有土地。不过,依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农村户口的无地儿童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标注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同时其正常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益。

    第②类:出嫁女

    出嫁女如若在户口没有迁出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其以“共有人”的身份进行确权登记,同时享有征地补偿的正当权益。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若出嫁女选择将户口迁出,则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便只能选择在婆家登记。

    第③类:农村现役或退役军人

    军人对于国家的贡献不言而喻,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军人在服役期间其土地必须保留。所以将其以共有人身份进行登记也是允许的。

    第④类:户口迁出的大学生

    农村出身的大学生有时候出于实际的需要会选择将户口迁至上学地,对于这类将户口迁出的农村大学生,虽然其户口暂时迁出,但是依照国家的政策要求,还是允许在办理不动产权确权时将其以“共有人”的身份进行登记。

    宅基地确权登记进行时,4类人允许标注为“共有人”!抓紧办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将家庭成员以共有人的身份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后,因拆迁或其它因素而产生的土地收益是家庭内部所有人可以共享的,并不受户主去世或变更的影响。另外,因土地利益而牵涉到家庭内部矛盾时,共有人也可以作为重要的凭证。最后,我们还是建议大家积极配合宅基地确权,尽早将不动产权证书拿到手才是王道!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